2015年12月14日
致交通部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
反对减少横跨槟威两地的渡轮班次
我就2015年12月3日(星期四)由槟州港务局发表在《星报在线》,一则题为《从1月1日起,槟城只有3艘渡轮运作》一文,特此致函。
2. 槟州政府对是项声明感到非常失望,我们坚决反对将现有的每天4艘渡轮川行,降至2016年起的每天3艘。减少渡轮服务不论是对渡轮使用者或槟城港口而言都没有任何好处,因为渡轮使用人次将会随着班次的减少而进一步下降。
3. 此次的减少班次,除了营运开支增加、导致年度亏损高达2500万令吉之外,当局完全没有给予强而有力的理由。这一切是意料中事,因为当渡轮服务减少而不是增加的当儿,要怎样减少亏损呢? 只有采纳正确的比例概念,将渡轮服务多元化,营运成本才能相对的降低。
4. 州政府也强烈反对港务局将原有第一班5点20分的首班渡轮,更改为6点30分。延迟开始服务的渡轮将为乘客带来诸多不便,并进一步逼使乘客作出其他的选择,不再继续使用渡轮服务。加长渡轮抵站的间隔时间也是不恰当的,因为此举将导致等候的时间更久。
5. 渡轮服务是槟州人民委托给联邦政府的任务。减少渡轮班次可被视为是对人民失信的行为。因此,州政府谨此强调,我们绝不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将现有的每天4艘渡轮川行减至3艘的决定。槟城港口有限公司理应寻找对策,强化服务以增加客流量,而不是减少渡轮班次或延长渡轮抵站的间隔时间来减少亏损,因此举将对该公司造成更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谢谢!
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 启
副本呈:
槟州港口有限公司主席}